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
我国准则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没有取得所有权,不是企业的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企业所有权转移,不是企业的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的固定资产均须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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