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

2018-04-23 16:5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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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核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对于已经拆除的固定资产应该怎样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呢?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会计学堂的小编帮助大家搜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

二、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

我国准则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没有取得所有权,不是企业的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企业所有权转移,不是企业的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的固定资产均须计提折旧.

通过仔细阅读上述文章中小编介绍的已拆除固定资产能否再提折旧的全部内容,你们都看懂了吗?有任何的疑问大家都可以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进行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会计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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