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的物资收入做什么收入
报废物资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被定义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该定义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定义相比,更能揭示出资产的本质与内涵。
新制度不仅借鉴国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资产的研究成果,对资产定义进行了改进,还以此为基础,对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改进,其中很重要的一
项就是将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
对于2009年1月1日后可以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因自身原因未能抵扣进项税额,比如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专用发票未认证;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以旧货处置的,不能适用“按简易征收,按征收率3%减按2%”计算增值税。
因为财税(2009)9号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简易征收的仅限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涉及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项目固定资产、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会计学堂整理的。
报废的物资收入做什么收入,不是什么收入都计入“营业外收入”之类的,账务处理,可不能从字面上来处理,这样只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