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保个人消费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给员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属于个人消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补充工伤保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因为这属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相关的进项税额。税法有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税2016第36号文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换言之,既用于上述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进项目可抵扣进项税)会计学堂整理的。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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