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准备金的计提公式是什么?
根据新《公司法》和新《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投资者决议,所以,作为任意盈余公积的一部分研发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也由企业投资者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灵活确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所以在每年年初,企业应根据管理当局批准的本年度研发支出预算额和上一年度用于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的税后利润的金额确定本年度研发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计算公式为:
某一年度研发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本年度研发支出预算额÷上一年度用于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的税后利润的金额
当某一年研发支出的实际发生额大于或小于预算额时,应将研发支出的超支额或节余额转入下一年度,调整下一年度的研发支出预算额,再按上面的公式计算确定下一年度研发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研发准备金的计提公式是什么?
1、企业未来拟实施的研发活动的相关支出不应在本期末确认为负债.
2、目前正在进行中但尚未完成的项目,其将于未来发生的支出,如果不是与截至本期末已经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已实施的这部分研发工作)相关,则仍然是与未来活动相关的.即使"有明确的合同,有确定的金额,例如一些科技结题项目,在验收时还需要支付印刷费用,专家会议",也不能确认为负债.
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支出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
--特种准备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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