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答: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应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待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如果是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直接按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只有在购入动产类生产线所用工程物资时才允许增值税抵扣)
贷:银行存款
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该工程属于动产类生产线则无须进项税额转出)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答案,关于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您现在掌握了吗?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问一下我们的会计学堂老师哦,也许将会在马上到来的初级会计师的考试中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