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老房子拆除后重建账务处理
1、增加固定资产时,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另外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如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那么计提折旧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即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累计折旧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等报经批准处置时,将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也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损失及费用等,均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单位的老房子拆除后重建账务处理
拆除后重建的房屋净值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拆除与固定资产改建不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对于固定资产改建,其所得税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要求将改建支出增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会计处理是将净值转入在建工程,应当终止确认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变现收入后的差额,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如果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其损失额可以直接扣除.如果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则需作为非常损失,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1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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