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销售退回对于采购方如何做账?
1、部分商品退货的,购货方根据重开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如果商品全部退回,供货方根据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冲销原账面记录,购货方不作账务处理。
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退回的方法: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部分销售退回对于采购方如何做账,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两种情况,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