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可不可以用预缴税款抵扣?
预缴的增值税可以抵缴应缴税款。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的规定,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二、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税款,是预先缴纳的部分税款,应该在正式申报纳税时予以扣除。注意:是扣除,不是抵减。
建筑业的预缴税款的处理:
7月1日之后,按财税【2017】58文规定,建筑业预收款(仅针对预收款)纳税与房地产预售一样了。异地、本地都要预缴,只产生预缴义务,不产生纳税义务,只有预缴税金,并没有导致多缴税,这样,当月预缴的就不能抵了。而等待产生销项税金时,导致多缴税,才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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