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该如何做税务处理?

2018-05-08 11: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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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该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呢,尽管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明这一点,但是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中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不难得出这一结论,具体分析请参考本文。

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该如何做税务处理?

答: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

因此,根据上述依据,不难得出,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投资入股,其相关处理如下:

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该如何做税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贷差)。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营改增后不动产投资入股的税务处理,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吗?如果您想练习这一习题,可以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获取详细的内容,您就可以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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