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入账)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里。
首先,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进项税额转出分两种情况:一是税务检查进项发票不合格,要将原先抵扣的进项税转出进成本。
二是出口企业出口收入17%减去退税率的差额进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那么,如果是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则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案例:
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关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您现在知道该如何写了吗?如果您还有哪个地方不知道的,不妨仔细的阅读一下相关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