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外单位食堂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首先,如果承包人末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收支纳入企业或食堂的会计核算,则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食堂承包前相同,其对内、外提供的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也与承包前的确认原则一样;
如果承包人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其对内、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营业税。
企业将食堂直接承包给个人,如个人没营业执照,无法提供正规的票据。这种情形属于以企业的名义对内经营,所以营业部分不缴纳增值税。处理方法可以同上面第一种的内部核算方式处理,需要取得合法的采购票据。另,个人应当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材料(全额)
贷:库存现金—承包人专户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承包外单位食堂做会计处理,相信您现在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