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一次性摊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答:会计法规定开办费在开业的当月一次计入费用,也就是拿到营业执照当天就可以一次计入管理费用,会计法规定在开业后不少于五年内摊销.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根据相关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哪些费用是不可以列为开办费的?
答:不得计入开办费的如下: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希望通过阅读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到大家解决关于开办费一次性摊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相关问题,本文由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提供参考,本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