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开哪些内容不用预缴税?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业预缴税款的交税要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开始,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根据文件规定,纳税人需要具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2、区分纳税人类型;
3、确定计税方法;
4、理顺总包、分包关系;
5、备好预缴税款需要报送的资料。
施工企业开哪些内容不用预缴税?本文已经介绍了不用交税的三种情况,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