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注销,清算时还能享受优惠吗?

2017-05-26 12: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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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

问:公司现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现准备注销,清算所得适用什么税率?能否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因此,企业在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应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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