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计提社会保障基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科目核算事务所按规定提取的用于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属于负债类科目。“管理费用——职业责任保险费”科目核算事务所为抵御风险、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利益而支付的各种保险费。
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时,借记“管理费用——职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事务所依法赔偿时,借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所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不足以赔偿时,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比例有章程决定,一般30%左右。
借: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贷:事业发展基金 (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下列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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