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代理费该怎么写会计分录呢?
答:代理公司充当委托方和国外客户的出口代理商,委托方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出口合同,代理公司收取代理费。价格和其他合同条款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委托方,进出口盈亏和履约责任最终由委托方承担。
出口手续由受托方办理,委托方取得受托方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退税。收汇根据外汇管的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应由代理方(受托方)收付汇。代理方收取外汇后支付给委托方。
出口退税代理费,其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代理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企业可以抵扣,外贸企业根据情况选择是否抵扣)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收到受托方代收的国外客户货款,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理公司
同时冲减应收账款,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代理公司
贷:应收账款-**国外客户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出口退税代理费的会计分录,您现在是否都已经清楚了呢?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