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票异地缴纳怎么计算预缴缴税款?
答:《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举个例子,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缴纳税款,不是机购所在地。如果你公司在B市,施工在A市,是向A市国税预缴税款。预缴时候需要带上: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不过,工程发票异地缴纳的预缴缴税款,可以这样做的: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工程发票异地缴纳税款的相关问题,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赶紧订购我们的课程获取更多知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