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消费税出口退税款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从消费税出口退税会计上的规定可知: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的,取得的消费税出口退税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取得的消费税出口退税款,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这实际上是在增加利润额,因此,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取得的消费税出口退税款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取得消费税出口退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1)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取得消费税出口退税款的会计处理,相信您现在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当然,如果您想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不仅是本网站,还有微信文章也不要忘记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