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企业的生产线能否停止计提折旧?
按照企业所得税条例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以下规定:
(1)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2)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补提折旧。
生产线的计提折旧额怎么算?
一般生产线一类的设备可以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折旧额计算公式: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残值)/ 使用年限 / 12
税法规定使用年限:“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生产线可以按10年计提折旧。企业也可以选择使用年限,但是小于税法规定年限的,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还原应纳所得额。
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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