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的政府补助的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17-06-07 09: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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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不征税的政府补助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原准则采用总额法,计入的符合不征税条件的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而新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允许按净额计入,企业应完善核算,以确保准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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