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何转回?
答:如下: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公允价值上升计入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等;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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