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月申报,每月定额在3万以下的
销售额超过定额的就要申报,不超过定额的不用申报。
具体申报规则如下,不清楚的看下面的例子:
销售额不超过定额的不用申报;
销售额超过定额但不超过3万的,申报但不交税;
销售额超过3万的,申报并全额计算交税。
假如定额为19900。
本月开手工发票20394,税率0.03,则销售额20394/1.03=19800,小于定额19900,该月不用申报。
如果开手工发票20600,则销售额20600/1.03=20000,超过销售额19900,要申报但不交增值税。
如开手工发票31930,则销售额31930/1.03=31000,超过3万,税额31000*0.03=930元,申报并交增值税930元。
2、按月申报定额在3万以上的
销售额不超过定额的就要按定额申报;超过定额的按实际数额计算交税。代开发票的销售额要计算在总的销售额以内。
假如定额为35000
本月开手工发票31930,则销售额31930/1.03=31000,未超过销售额,按定额35000征税,税额35000*0.03=1050元。
如本月开手工发票37080,则销售额37080/1.03=36000,按实际销售额征税,税额36000*0.03=1080元。
3、按季度申报的一样计算
按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9万以下,一个季度不超过定额,而不是每个月不超定额。所以单月销售额可以超过3万,总量不超过9万就可以免交增值税。
4、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进行一次
上一年度的分月汇总申报,也不要忘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