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内退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回复: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孙某于2017年3月办理内退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4年),取得单位发给的一次性收入48000元。当月及未来正式退休前,每月从原单位领取基本工资3800元。
48000/(4年×12个月)=1000(元)。
1000+3800-3500=1300(元);适用3%税率。
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3800-3500)×3%=1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