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铺建造原值10万,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的缴纳有什么相关条例依据可以参考么?

2017-06-09 13:1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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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商铺建造原值10万,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的缴纳有什么相关条例依据可以参考么?

问:公司商铺建造原值10万,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评估后价值为50万,现在关于房产税的缴纳有疑问,是按10万计算缴纳,还是按50万计算缴纳,有什么相关条例依据可以参考么?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对于自用(而非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应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价值反映为公允价,该公允价不属于房屋原价,“公允价值变动”显然并非原值。该投资性房地产应按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确定房产税的房屋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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