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物业公司将自己大楼一栋出租给别的公司使用,租期二十年,前三年免收租金,前三年房产税可以免吗?
回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问:某物业公司将自己大楼一栋出租给别的公司使用,租期二十年,前三年免收租金,前三年房产税可以免吗?
回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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