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呢?
答:小编认为,金融服务存款利息收入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第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可以适用免税政策。
财税【2016】70号文给出了补充说明,该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同业存款应适用免税政策而不是不征税政策:
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也就是说,对于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只要支付存款利息方是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则应适用免税政策而不是不征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依据,对于金融服务存款利息收入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点您应该非常清楚了。初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出来了,您考的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