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产权办为本公司名下,用于抵押贷款,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2017-06-09 13: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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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产权办为本公司名下,不作为固定资产,而是用于抵押贷款,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产权办为本公司名下,不作为固定资产,而是用于抵押贷款,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产权办为本公司名下,用于抵押贷款,相当于该商品房已经使用,需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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