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优惠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答:对于政府优惠企业所得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奖励收入
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营业外收入”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政府优惠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您现在应该也明白了。欢迎您微信扫码我们的小程序,可以免费提问题,届时我们将会整理出来发布于网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