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予支付财务处理怎么做?

2018-06-22 14: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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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因质量问题,企业的质保金不予支付了,这个时候就需要将这一笔费用处理了。那么,对于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予支付的状况,其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呢?对此,本篇文章从供货方与销售方分别做账了,如下。

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予支付财务处理怎么做?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同时,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售后服务部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而对于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予支付的情况,财务处理可以这样做:

1、销售方做账:

因质量原因未退还的质保金,属于罚款性支出,应进入“营业外支出”这个会计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质保金

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予支付财务处理怎么做?

2、供货方做账

因质量原因未退还的质保金,属于罚款性收入,应进入“营业外收入”这个会计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

贷:营业外收入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予支付,您现在知道如何做账了吗?欢迎您微信扫码,免费提问,其二维码就在我们的会计问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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