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有进项销项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答: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因此,对于增值税有进项销项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1.进项税的转出是:经过税务部门核实进项税发票后,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2.销项税的转出是:先经过税务部门录入销售发票和核实收入后,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后,关于增值税有进项销项的会计分录,您现在应该知道了具体的做法了吧。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您也可以微信关注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