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不动产租赁是否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06-13 13:43 来源:网友分享
1977
异地不动产租赁是否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异地不动产租赁是否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以法人作为纳税人,总分公司是汇总纳税。异地只有不动产,不设分公司的,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