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计税依据
根据现行印花税政策,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下: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证券(股票)交易的计税依据为实际成交金额
13.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14.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5.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印花税计税金额是否含增值税的建议
现行印花税的税基为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税基的确定方式有据实方式和核定方式。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是否含增值税,现行印花政策并未明确,容易造成混乱,尤其是在税务考试综合试题中,因印花税的问题造成最后计算结果不一致。因此,有必要明确印花税计税金额是否含增值税。
有人认为,印花税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金额,合同中记载的增值税,受合同法保护,所以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笔者持不同意见,合同中记载的增值税,但并非受合同法保护,而是受税法保护。如果不征增值税,即使合同记载增值税了,合同法也不会保护。笔者建议,应税凭证单独记载增值税额的,不计入印花税计税金额;免增值税的或者应税凭证未单独记载增值税额的,印花税计税金额不扣除增值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印花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
根据上表,从量定额计征的税种,其税基为计税数量,与增值税无关。从价定率计征或复合计税的税种,只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金额含增值税,其他税种的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但免征增值税的,计税金额不扣减增值税额。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应包括哪些?详见笔者微信公众号2017年4月26日发文《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应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