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过期报损后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库存商品过期报损后,其会计处理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
1、发生报废时,应调减有关存货的账面价值,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核,等待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的账面价值)
贷:有关存货科目(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报废存货的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如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要转出其计提的累计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2、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管理费用(扣除残料及赔偿后的净损失,属经营损失的部分)营业外支出(属于非常损失的净损失,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如果直接出售报废的存货残料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残料的价值)
库存商品过期报损后的会计处理,上述小编带来的三种解决,相信您这下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赶紧关注会计学堂的文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