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凭证?

2018-07-02 16: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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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招待费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凭证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业务招待费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来进行核算,转出时则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处理,感兴趣的可以往下看看。

招待费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凭证?

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现金

转出时: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相关科目根据发生部门或者业务计入相应的科目即可。

招待费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凭证?

进项转出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增值税特点,在其流转环节中适用抵扣。一旦流转结束,则不得抵扣。因此,如果购进货物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后期发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况,就需要对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招待费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凭证的全部内容了,进项转出的原因是什么?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若仍感到疑问,请咨询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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