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入账成本包括哪些
一般包括两大部分,具体有以下几项:
1、土地取得费.分三种情况:
( 1)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
( 2)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
( 3)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
2、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费有三种:
(1)基础设施配套费.
(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
( 3)小区开发配套费.
包括纳税人以出让或者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者转让协议上注明的价款以及受让方按规定缴纳的契税,协议上未注明价款或者未签订出让或转让协议的,以纳税人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准.
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4条的相关规定,能够确定,土地使用权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而非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土地能够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是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2款明确指出"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这里的非货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所以,根据以上两条可以判定,这里的所谓"重估金额"入账,指的是"评估"而不是"公允".那么资产评估事务所往往采用收益法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就是利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确定的.
上述文章解答了土地使用权入账成本包括哪些的问题.主要是包括两大部分.土地取得费与土地开发费.您看明白了吗?本文解答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