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房屋进行投资,每年取得固定利润,如何计征房产税?

2017-06-16 10: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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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问:请问企业用房屋进行投资,约定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房屋权属仍属于该企业,每年取得固定利润。该企业的房产应如何计征房产税?

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的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的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因此,该企业以房产进行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应当按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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