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幼儿园的城建税怎么算?
答: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一般纳税人城建税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城建税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三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业务,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而施工企业从事工业生产,其所属预制构件厂、车间将预制构件用于企业所承包的工程等,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自然,施工企业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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