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分别是哪两种?
答: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针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编制而言的。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另一种是间接法。
所谓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获得。
所谓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怎么编制?
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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