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因质量问题无法收回的账务处理.
1、可以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并已结转销售成本,收到退货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1)、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2)、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2、如果对方既不退货也不付款,那只能作为坏账处理了.如果没计提坏账准备:
(1)、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应收账款
(2)、待有关领导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借:管理费用-财产损益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3、如果购销合同有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约定,则按合同约定的办理,并根据情况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案例分析:无法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
一、发生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在商品、产品销售时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1. 企业因商品、产品销售而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收到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账务处理
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 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2) 因债务人死亡,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3)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3年,经多次催讨,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作当期管理费用的方法.
确认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直接转销法把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列入当期损益,简单明了.但它没有将各个会计期间发生的坏账损失与应收账款相联系起来,影响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这一方法适用于商业信用较少,坏账损失风险小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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