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节基金账务处理?

2018-07-06 14:2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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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账务处理,,价格调节基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我们可以先借管理费用-价格调节基金再贷其他应付款-价格调节基金来解决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请阅读如下文章。

价格调节基金账务处理?

按现行新会计准规定,则“价格调节基金”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因此,“价格调节基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价格调节基金

贷:其他应付款-价格调节基金

2.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价格调节基金

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不采取计提方式,上交时:

借:管理费用-价格调节基金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土地价格调节基金是可以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

价格调节基金账务处理?

维修基金计入什么科目?

一、房屋维修基金计入管理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费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房屋维修基金费

贷:银行存款

二、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用于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和房屋本体的维修、更新、改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日常修理费用是计入损益的;而更新改造支出须待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且替换相关账面价值。因此,购入房产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三、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关于价格调节基金账务处理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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