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公司注销公司名下的资产如何处理?
子公司注销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三)结束旧账:1.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子公司注销母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答:具体处理:
(1)子公司原有母公司出资设立,故资产、负债按账面价值计入;
(2)单边分录 将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计入,以衔接母公司合并报表的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3)将本期子公司收入成本等以分录形式过入,差额计入未分配利润
(4)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与第(1)步资产负债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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