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已经抵扣会计处理怎么做?
1、收到进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开出增值税发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
(销项和进项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账户上,余额可能是正数或负数。月末都要将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余额应该是0)
3、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5、交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哪些进项税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调条例中 第二十二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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