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新规,发票监管更加严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除了国税总局的新规外,有财务人士对健识君表示,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消息刷遍了财会人的朋友圈。
去年10月1日以后,金税三期全面上线,在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面威力巨大,医药圈里不时出现有医药公司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查处的消息,传说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对发票监管将更加严格。
不过,在国税总局的官方网站上,小编并未见到相关信息,也有人表示,此消息并不属实,是因为国税总局新规才导致了这种传闻。但,毋庸置疑的是,7月1日后,税务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企业的发票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
那么,7月1日后,医药人在发票方面将面临哪些严格监管,小编根据公开信息做了如下整理,供参考,具体还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1、2017年7月1日起,所有的企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必须填写完整的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是不需要识别号的,也没有强制要求开户行,地址,联系方式。
2、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为360天(仅限于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传餐费发票报销时,附列菜单和附列招待对象的单位,被招待人的级别和姓名,但是只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才有此规定,企业则自己根据内部管理决定是否需要在报销凭证上列明。
4、会议费的报销需要附列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花名册并签到表,须列明参会人员的餐费及住宿标准,会议记录概要,这样所有费用发生就可以记入会议费了。
5、办公用品发票将按实际购买货品名称开发票,每一样办公用品明细都要列明,再也开不出“办公用品”这样笼统的项目名称了。
6、小微企业(也是小规模企业)现在享受的增值税季度9万减免政策,若无新政策出台将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不过,有很多分析人士认为,此政策将会延长。
7、个人消费和所有一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如:购买大衣,包包,鞋,超市购入日用品,洗脚等不能报销的发票,不要再开单位名称了,税务监控系统确实将会自行从成本费用测算该企业的收入,所以企业收入和费用一定要匹配,若成本费用比例过高,会造成企业被税务稽查的风险加大,如果你开具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发票就等于你坑了公司!!!
8、不论是收款还是付款不开发票的款项,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入账申报纳税!
附:文件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