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解除风险纳税人需要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
2、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B、解锁流程
1.纳税人在自行确认好开票软件版本号,并拍照带至所属分局解锁专区;
2.在国税局解除风险纳税人专区后先到培训区观看教学视频;
3.看完教学视频后到相应的服务单位区域领取表格并填写完整,盖公章;
4.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面对面辅导,确认纳税人熟知如何正确使用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后,工作人员在表格加盖学习章;
5.凭服务单位盖章签字的资料到解锁窗口排队解除风险纳税人。
C、解除风险纳税人后的操作
1、第一时间(24小时内)通过新系统开具一张使用商品编码的发票(开具当月可作废);如果提示离线开票累计限额超限的,进行非征期抄税申报后,再进行发票开具。
2、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征收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四、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进行发票开具。
3、如未按照以上2点要求进行操作,可能再次触发税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