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1.提取安全费用时: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贷:专项储备
2.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时:
(1)属于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2)形成固定资产的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提取安全生产费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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