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类增值税问题集合(一)

2017-07-10 16:5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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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人们对金融租赁类企业缴纳增值税有各种疑问,今天会计学堂就给大家带来一个问题合集。

问: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交易,其卖出价与买入价,是否为含税金额?

回复:金融商品的卖出价和买入价均为含税金额,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问:典当行的赎金收入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回复:典当行收回的赎金超过原发放当金的部分,属于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融资租赁业务的销售额怎么计算?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回复: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

可全额开具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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