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改增后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订购飞机票后发生退票,航空公司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退票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应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应如何开具发票?
回复: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航空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按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