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
回复:分包方就所承包项目向总包方开票,总包方按规定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例如: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B公司工程款100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金额(不含税)、税额方法如下: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9126.21元。A建筑公司申报按差额计算税额:(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