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

2017-07-12 16:3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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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

老师,请问房开公司同时有几个项目,均为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是否有按项目分别核算分别抵扣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项目分别核算,是否不得抵扣?谢谢!

回复:增值税计算并不要求按照项目一一对应。只要各自符合抵扣条件,汇总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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