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住宿费等费用,由员工个人以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的,其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吗?

2017-07-12 17:1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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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住宿费等费用,由员工个人以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的,其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吗?

企业发生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住宿费等费用,由员工个人以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的,其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吗?

回复: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及湖北省国税局营改增执行口径第三辑规定,企业发生的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住宿费等费用,由员工个人采取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并最终由企业实际负担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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